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

10元店牙刷 九成商品標示不合格

 


10元店牙刷 九成商品標示不合格


 


您知道您用的牙刷安全嗎!?國人平均每天都要刷上兩次牙,因此在牙刷的選購及使用上都必須小心注意,然而,除了常見的牙刷品牌以外,可以發現在生活百貨及10元商店也陳列著此商品,且多由大陸製造進口,這樣的牙刷您用的安心嗎!?


 


為維護消費者口腔衛生及牙刷使用上安全,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(以下簡稱消基會)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(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)共同辦理購樣檢測計畫,本會於8月赴全省各地五金百貨行、批發商場及10元商店等販售地點進行購樣,共計30件,分別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調查。


 


採樣樣品


編號1號「塑料日用口」、編號2號「高級磨毛牙刷」、編號3號「Dentex Super」、編號4號「統好牙刷」、編號5號「金龍牙刷」、編號6號「牙刷」、編號7號「百潔牙刷」、編號8號「HIGH TOOTHBRUSH」、編號9號「Five-A」、編號10號「牙刷」、編號11號「日式圓弧牙刷」、編號12號「沙宣牙刷」、編號13號「三笑完美牙刷」、編號14號「凌牙利齒兩用雙效牙刷」、編號15號「Dr.Brush」、編號16號「San-A TOOTH BRUSH」、編號17號「五金百貨用品」、編號18號「Shining Teeth」、編號19號「???????」、編號20號「适?多效型牙刷」、編號21號「????」、編號22號「蜻蜓牙刷」、編號23號「??????」、編號24號「???????」、編號25號「立体??防滑」、編號26號「白人護理牙刷」、編號27號「名典型牙刷」、編號28號「護齒型牙刷」、編號29號「前觸動感牙刷」、編號30號「獅王細絲特磨牙刷 悅手型」。


 


檢測結果


本次市售牙刷檢測,係對市場購樣30件樣品依據國家標準CNS 964「牙刷」中「刷毛長度」、「定毛強度試驗」及「耐熱溫度試驗」規定進行檢測。


 


一、「刷毛長度」:成人用牙刷之刷毛長度應達8.0mm以上


二、「定毛強度試驗」:抗拉脫力應在7.85N0.8kgf以上)


三、「耐熱溫度試驗」:牙刷標示耐熱溫度之熱水中浸漬3分鐘後,檢查刷柄及刷毛有無異常,如刷柄的顏色變化、刷毛的顏色變化、長度變化、捲曲或脫落等等。


 


此次檢測結果,符合國家標準CNS964中「刷毛長度」、「定毛強度試驗」及「耐熱溫度試驗」的規定。


 


標示調查結果-90%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


 


依據「商品標示法」第九條: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,生產、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:「商品名稱」、「生產、製造商名稱」、「電話」、「地址」、「主要成分或材料」、以及「有效日期」;屬進口商品者,並應標示「進口商名稱」、「電話」及「地址」。


 


此次調查結果發現,中文標示查核部分計27件不符合「商品標示法」規定,分為別:編號1號「塑料日用口」、編號2號「高級磨毛牙刷」、編號3號「Dentex Super」、編號4號「統好牙刷」、編號5號「金龍牙刷」、編號6號「牙刷」、編號7號「百潔牙刷」、編號8號「HIGH TOOTHBRUSH」、編號9號「Five-A」、編號10號「牙刷」、編號11號「日式圓弧牙刷」、編號12號「沙宣牙刷」、編號13號「三笑完美牙刷」、編號14號「凌牙利齒兩用雙效牙刷」、編號15號「Dr.Brush」、編號16號「San-A TOOTH BRUSH」、編號17號「五金百貨用品」、編號18號「Shining Teeth」、編號19號「???????」、編號20號「适?多效型牙刷」、編號21號「????」、編號22號「蜻蜓牙刷」、編號23號「??????」、編號24號「???????」、編號25號「立体??防滑」、編號26號「白人護理牙刷」、編號27號「名典型牙刷」,不符合比率高達9


 


主管機關


此次調查結果,中文標示查核部分有27件牙刷商品不符合規定,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「商品標示法」相關規定追蹤處理,以維護消費者權益。


 


此外,牙周病和蛀牙是口腔內常見的兩大疾病,國人罹患率皆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,參照澳洲國家標準,在牙刷一項,衛生的把關尚包括:「刷毛軟硬度」、「毛尖圓鈍度」、「植毛疏密度」…及其它值得考慮列入檢驗項目。


 


「刷毛軟硬度」:醫師建議在選購牙刷時不應選擇偏硬毛的牙刷,使用軟毛牙刷較易保護牙齦及琺瑯質,而且彈性較好可清除牙齒接縫間的牙垢。


 


「毛尖圓鈍度」:若牙刷刷毛毛尖部分若不經打磨成圓形,則使用呈尖銳、鋸齒狀或撕裂狀刷毛將會損傷牙齦,造成敏感、出血、感染細菌等。


 


「植毛疏密度」:位於刷頭上的每一簇刷毛間距應適當,若間距太小,刷毛不易伸入牙齒溝槽,使用後也不易風乾,容易造成積菌、孳生細菌,長期使用因刷毛內污垢的累積會滋生細菌,影響口腔健康。


 


消基會呼籲,主管機關應考慮儘速將「牙刷」列入應施檢驗項目,以品質、衛生等觀點,確實為消費者權益把關。


 



此次調查結果發現,90%件樣品標示不合格,依「商品標示法」第15條規定,違反規定時,直轄市或縣 (市) 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、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;屆期不改正者,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。


 


消費者


此次牙刷樣品檢測結果雖符合國家標準,但90%商品標示不符合規定,市面上的牙刷零零總總,軟毛、硬毛、手動、電動…等各式各樣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選購牙刷時,應徵詢牙醫師之建議並注意下列事項:


 


一、 不要購買無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完整之商品


二、 牙刷刷毛束間不宜太密集,刷牙時效果反而不佳且易殘留細菌。


三、 刷毛的軟硬度應適宜,不宜太軟或太硬。


四、 選擇方便個人使用之刷柄,能刷到各顆牙齒各部位。


 


消基會呼籲,除了在選購牙刷需注意上列各項細節,消費者更應重視牙刷使用及保存方式:


 


五、 牙刷分岔時即應更換,若尚未分岔仍應3個月更換一次。


六、 生病後,應提前更換牙刷,以免細菌殘留導致反覆感染。


七、 使用後應將牙刷的水分甩乾,刷頭朝上放置,保持乾燥。


八、 刷牙時應放慢速度,兩顆兩顆刷,可延長牙刷壽命。


九、 勿將全家人的牙刷放置一起,以病毒通過牙刷相互傳染。


十、 可將牙刷放在鹽水或醋液中浸泡3分鐘殺菌。


 


消基會及標檢局提醒您,牙齒保健從牙刷開始!


 


完整的報告:http://www.consumers.org.tw/attachfile/20080902141905564.doc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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